《2015年安全食品法案》法案將把分散在幾個監管機構的食品監管權力集中食品安全管理局(the Food SafetyAdministration,FSA),一家專注于監管食品的新部門。
目前,FDA監管許多種食品,主要是標有營養信息的食品。然而豬肉、魚和家禽等其他食品,由美國農業部等其他15個機構共同監管。
《2015年安全食品法案》的101節要求,FDA將食品安全中心和應用營養中心(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Nutrition,CFSAN))的職能轉移給新的食品監管機構;FDA監管食品的事務辦公室(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)的資源和設施管轄權也轉移給FSA。FDA獸藥中心(Center for Veterinary Medicine ,CVM)的一部分職能也會被轉移到FSA。
如果《2015年安全食品法案》通過,FDA仍將監管藥品、醫療器械和煙草產品,但將不再監管產品的一個重要產品:膳食補充劑。膳食補充劑(DietarySupplement),又稱營養補充劑、營養補充品、營養劑、飲食補充劑等。
根據1994年美國國會頒布的《膳食補充劑健康教育法》(the DietarySupplement Health and Education Act, DSHEA),膳食補充劑定義為:“旨在補充膳食的產品(而非煙草),可能含有一種或多種如下膳食成分:維生素、礦物質、草本(草藥)或其他植物、氨基酸,以增加每日總攝入量而補充的膳食成分,或是以上成分的濃縮品、代謝物、提取物或組合產品等”。在標簽上需要標注“DietarySupplement”,可以丸劑、膠囊、片劑或液態等形態口服,但不能代替普通食物或作為膳食的替代品。
膳食補充劑是食品而不是藥品。這將意味著一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產業監管大調整!目前《2015年安全食品法案》對于FSA對膳食補充劑的監管權細節尚未明晰。 |